时下,以互联网为平台的数字经济1.0正在向以区块链为新基建的数字经济1.0转型。我们说链改,核心就是:从上网到上链,从股改到链改。
鉴于我国国情和政策法律条件,考虑到未来守正创新发展需要,我们有这样的新设计:企业记账通证+股票注册制+区块链化交易市场+通证兑股票,实现企业的链改。
我们说,未来数字经济有五块新财富利润空间,分别是科创、文创、产品服务数字化、金融数字化、企业和个人资产数字化。这些都可以先在区块链平台上做记账通证,为未来转化为股票并上市交易做准备。然后,如果将现有的科创板、文交所、主板、中小板、新三板、股权、待推出的数字资产交易所等市场,实行注册制和区块链化改造。两者结合起来,完全可以满足以上各类财富品种交易、定价、盘活需要。
为此,我们为未来数字经济2.0各类财富场景量身定制了一些链改思路:
(1)链币
数字人民币或数字货币DCEP,虽然目前的规划是不预设技术路线,但并没有排斥区块链。我们认为,区块链技术运行比特币,有真金白银十一年逻辑试错经验,没有被篡改,没有双花等问题,还是靠谱的。建议DCEP还是用区块链作为平台为好,数字货币最好用链币模式。
(2)链金
未来金融企业都是区块链企业。用代码信用增强权威机构信用是趋势。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通过区块链化改造升级,有三升三降效率,即提高信用度、提高速度、提升便捷度、减少中间环节、降低成本、降低风险。
时刻关注境外DeFi,让子弹在境外先飞一会儿。一旦有成熟的模式,我们在引进消化吸收。
(3)链市
以上讲了,市场通过注册制和区块链化改造,为数字经济2.0各财富品种提供出口,善莫大焉!未来股票都是通证。目前股权市场区块链化改造正在试点,将来推进到所有资本市场,指日可待。
(4)链企
未来企业都是链企。企业数字化不仅是信息上网,更多的是价值上链。企业是价值增值组织。互联网对企业帮助有限,比如企业网页宣传、视频会议等;而区块链帮助是根本性的、飞跃式的:
~因为防篡改的链式账本,我们可以通过陌生人互信,提升资源整合能力,提升企业协作水平和粘性,提升市场获客率;~因为智能合约,我们可以将企业财务上链,相应地,提高结算原材料款、产品服务合同履约、发工资奖金交税等效率,进而可以提升企业绩效考核效率;~因为记账通证,我们可以推进企业快速上市融资,让企业不仅有赚差价的实力,还有挣杠杆利润的能力;~因为共识、共建、共享的DAO,我们通过分布式平台+节点模式,可以改变企业劳资对立生产关系,自己为自己打工,最大限度调动员工及各界主观能动性和劳动积极性;…
(5)链商
我们把互联网电子商务叫网商,它是电商1.0;把区块链电子商务叫链商,它是电商2.0。网商代表有淘宝、京东、拼多多;链商正在路途,它有强大生命力。
网商很成功打败了线下实体店,因为它更有效率。但是,网商有个致命BUG,就是假货问题。好坏产品傻傻分不清。网商解决这个问题靠刷钻评价。但是,刷钻最终演化为花钱买钻。逻辑不成立。
链商解决假货问题靠溯源和交易记录不可篡改。这个逻辑是闭环的。所以,链商是真货市场。
为什么淘宝让大家无商可务,却血路上杀出个拼多多?因为拼多多干脆就做假货市场,假则假也,假货也是货,中国月收入不足1000元近乎一半人,便宜凑活用也大有市场。
链商迎合消费升级趋势,逻辑强大必然生意兴隆。时间长了,那些真货就不满意网商良莠不齐的购物环境,最后都会跑到链商阵营里。本来吗,我是高大上产品为何与地摊货为伍?这样,链商比网商更能发挥引领产品和服务优化迭代,进而延伸到生产领域,更能引领资源优化配置。链商是质量经济的标配。
链商还有两个强大的逻辑是网商所不具备的。一是它可以交易无形资产或虚拟产品服务。因为区块链能够确权、封装、存证、溯源等,对无形或虚拟的价值类型的交易有很好的支撑,互联网就没这个能力,所以淘宝京东拼多多只能卖有形规范产品,对于像版权、产权、创意类产品,弱鸡的很。
二是区块链有强大生态效应。互联网也是有消费者生态的。两者有本质区别。互联网网商及实体店时代,我们把用户当上帝。但上帝归上帝,毕竟是客户、客人。在区块链链商时代,我们把用户当家人。因为记账通证,用户买东西,同时可以获得记账通证奖励。消费者也是投资者,投资者就是家人。网商做用户生态,获客只能打折返利;链商做用户生态,获客不仅能打折返利,还能用记账通证激励,消费者也是投资者。
上帝成家人有很大的好处,家人会主动成为链商的吹鼓手,因为记账通证要升值。这就能成几何级数地放大链商的营销能力。这种口碑式的传播比任何广告都有力量。链商强大营销能力是网商所没有的。
(6)链政
电子政务讲了很多年,效果始终不好,原因是互联网不给力。区块链来了,电子政务有逻辑支撑,要大发展了。
区块链政务可以解决数据共享、业务协同、证照办理等政务业务。我们说“一网通办”,让数字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这个目标只有也能够在区块链平台上实现。
(7)链网
这里讲的链网不是互联网协议叠加区块链协议,而是将互联网上的业务搬到区块链上,比如搜索、微信、抖音等社交服务,广告、游戏、存储、知识付费等走流量收费业务。IPFS开了个好头。FACEBOOK、BATJ都积极开展区块链业务研发,大概也感觉到互联网业务有天花板压力,也是顺应趋势。
94禁令及时下银行法计划,并不是区块链末日,我们需要从链币圈跳出来,吸收其营养,抛弃其糟粕,创造新的逻辑,设计打造符合我们中国特色的链改道路。以上思考,是否也是一种勾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