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财政司司长陈茂波:不断有交易平台申请破产保护正反映了需要妥善的监管,香港证监会已发牌给两家虚拟资产交易所、八家虚拟资产基金管理公司
来源: 蓝鲸财经
原标题:《香港财政司司长陈茂波:香港证监会已发牌给两家虚拟资产交易所、八家虚拟资产基金管理公司,批准两家经纪行为客户进行虚拟资产交易》
11月13日,香港财政司司长陈茂波 发文表示(点击查看原文) ,一再有虚拟货币崩盘或相关交易平台申请破产保护,正正反映具透明度的营运及妥善适切的监管。 在「相同业务、相同风险、相同规则」的监管原则下,证监会已发牌给两家虚拟资产交易所,监管规定与传统证券交易所相类似,包括必须将客户资产存放在独立帐户、遵守财务资源要求及须备存至少12个月的实际营运开支、须避免利益冲突(不得参与自营庄家活动)等规定。证监会亦向八家虚拟资产基金管理公司发出牌照,并批准了两家经纪行在综合帐户安排下为其客户进行虚拟资产交易。
具体来看,特区政府在上月底发表了《有关虚拟资产在港发展的政策宣言》,阐明了我们对虚拟资产行业、相关创新技术与应用,和其生态系统发展的愿景和方针,并力求透过便利行业创新的政策、整全和平衡的监管框架、「风险为本」的监管方向,为行业缔造稳健有利的发展条件,并务实地提出多项试验计划,以测试并提升相关技术水平和应用性。
可以说,这份政策宣言展示了我们与业界一同探索金融创新的决心和承担,也清晰说明了我们的立场:在积极拥抱创新的同时,必须有相适应和与时并进的监管配套,才能妥善管控风险,为市场有序蓬勃发展缔造先决条件。这份宣言得到虚拟资产业界的普遍认同和支持,我们收到很多正面回应,不少相关企业也积极考虑扩大在港的营运或将业务迁回本港发展。
自今年中以来,国际上相继有加密货币崩盘或相关企业破产,上周亦有大型虚拟货币交易平台申请破产保护,市场形容为「加密货币寒冬」,也令业界更认定必须以具透明度的方式运作,加上妥善适切的监管和合规要求,特别是在企业管治、财务和营运披露,以及投资者和用户保障等方面,才有利于虚拟资产行业的长远发展,而这亦是国际间对此的最新共识。我们刚发表的政策宣言,正有利于构建这样的环境,令业界对香港的虚拟资产市场发展充满期待。
每当我们谈到虚拟资产,往往就想到虚拟货币及投机炒卖。事实上,虚拟资产或数码资产涉及不同的创新技术,范围广阔,例如:
一、「同质化代币」即如比特币或以太币等虚拟货币,其特点是每个代币的价值及作用也一样,可随意分割成更小的单位进行交易。其特质令买卖没有了地域、系统、登记或时间的交易限制。过去几年曾经热炽的虚拟货币市场总市值估计曾高达近3万亿美元。
二、「非同质化代币」(即Non-Fungible Token,NFT),每个币值不可分割或替代(即拥有独一的数码身份),将数码图像、影音或短片等,透过加密形式将特定资讯放到区块链,令数码物件得以转移,也有很多链上原生的资产,通过非同质化代币的形式来交换。这个代币化的功能,更可以挂勾为传统金融工具的「代币」以进行更便捷高效的交易,甚至可以成为商业交易中的智能合约。
无论是否同质化,这个「代币」能以独一无二、不能被复制的数码方式存在,是基于「分布式分类账技术」(Distributed Ledger Technology,DLT)支援,以区块方式记录随时间叠加的资讯,并透过网际共享方式储存副本,令其数码标签与交易历程等记录都难以被窜改或删除。
虽然有独一的数码标签和公开透明的交易纪录,但其所盛载的内容已被加密,提供了充份的信息安全。换句话说,区块链技术的加密提供了信息安全;分布式记账避免了交易记录被篡改,也毋须中央登记的手续,提供了高效、安全、透明、低成本的交易条件。因此,不少金融机构正探索如何将金融资产代币化,以解决多年来在清算、结算和支付方面的痛点。
不少分析也指出,区块链的应用创造了去中心化网络世界,就是所谓的web3.0,这是驱动元宇宙的基础建设技术,让机构或个人也可以利用NFT的代币功能来进行点对点的直接交易。这特质可以如何应用到不同的金融服务、商业交易甚至是企业服务,目前仍处于探索阶段,但业界的共识是这里蕴藏着巨大的应用发展潜力。
在虚拟资产发展政策宣言中,我们提出了几个试验计划,包括将新一批供机构投资者认购的绿色债券以代币化方式发行,预计年底前推出,这将成为全球首批代币化的政府绿色债券。金管局亦正研究数码港元,可作为衔接法定货币与虚拟资产之间的「骨干」和支柱,为推动更多创新提供所需的配套。此外,金管局已于较早前进行咨询,探讨如何规管用作支付用途的稳定币,稍后会公布下一步的跟进工作。
证监会也拥抱创新并稳守保障投资者的原则,一直密切注视虚拟资产相关的技术创新、应用变化及所需要的监管。在「相同业务、相同风险、相同规则」的监管原则下,证监会已发牌给两家虚拟资产交易所,监管规定与传统证券交易所相类似,包括必须将客户资产存放在独立帐户、遵守财务资源要求及须备存至少12个月的实际营运开支、须避免利益冲突(不得参与自营庄家活动)等规定。证监会亦向八家虚拟资产基金管理公司发出牌照,并批准了两家经纪行在综合帐户安排下为其客户进行虚拟资产交易。 我们近期致力就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推出发牌制度,让这些营运商所受的监管要求与传统金融机构相类近,包括须遵守打击洗钱及恐怖份子资金筹集和保护投资者方面的规定。今次的政策宣言也表明,证监会正就在新发牌制度下,零售投资者有限度买卖虚拟资产须配套的额外保障规定展开公众咨询。对于可否在香港引入虚拟资产交易所买卖基金(“ETF”),政府抱持欢迎态度。
过去科技创新的浪潮,均让经济和产业有跨越式的发展,虽然发展过程难免会遇上波折,但长远成果对后世的裨益和启迪仍是值得肯定的。2000年的科网泡沫爆破,让不少人对科技发展存有戒心,但科技仍然按自身的路径,在移动终端及网络化的环境中,发展出平台经济和网络经济。过去几年虚拟资产巿场的泡沫与动荡,虽为投资市场带来干扰,但期间金融创新的发展并没有停止,业界在技术和应用方面正不断精进演变。
故此,整份政策宣言旨在为虚拟资产行业建构整全的监管框架,积极鼓励技术创新及应用的同时,确保对风险有适切妥善的管控。我们既要充份利用创新技术带来的潜力,也要小心防范当中可能造成的波动和潜在风险,更要避免这些风险和影响传导到实体经济。一再有虚拟货币崩盘或相关交易平台申请破产保护,正正反映具透明度的营运及妥善适切的监管,才能让这行业行稳致远、持续发展。
在稳守安全、适切管控风险的前提下,拥抱创新必定能为经济和产业发展带来新力量。而其潜力的发挥和应用的创新,需要相关技术及整个生态圈发展,包括虚拟货币、虚拟资产交易所、元宇宙开发,及以「代币化」方式进行证券发行、贸易金融等的创新应用。在考量整个发展方向时,其中一个核心的面向是,如果金融是服务实体经济,技术创新也应同样发挥服务实体经济的作用。我希望创新科技生态圈里的朋友,能与我们一起推动更高效便捷、风险可控的创新应用,为传统行业、传统企业带来更多新发展机会,让创新技术产业本身长足发展的同时,也让整个经济能进入新增长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