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北京互金协会:为民间P2P团体 与中国互金协会并无关联
3月21日晚间,北京互联网金融协会在其网站发布《关于防范以“虚拟货币”“ICO”“STO”“稳定币”及其他变种名义进行非法金融活动的风险提示》,文章直指稳定币、IEO等当下币圈热门概念,随之引起主要加密货币价格的暂时性下跌,新的监管政策要来临吗?这事得从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简称北京互金协会)的身份说起。
根据北京互联网金融协会官网显示,该协会成立于2014年12月,并于2017年9月更名为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前身是北京市网贷行业协会。协会是由互联网金融行业机构及相关行业机构联合发起成立的专业行业协会,是经北京市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非营利性自律社会团体。
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与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有什么关系?经过官方介绍,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是按照2015年7月18日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由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工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等10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银发〔2015〕221号)要求,由中国人民银行会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国家有关部委组织建立的国家级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组织。2015年12月31日,经国务院批准,民政部通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准予成立。具有官方背景。
前面已经提到,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是在2017年改名而来的,它与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实际并无关系,并不是像名字看起来那样存在从属关系。不得不说,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的名字,极具迷惑性。
另外根据新浪财经以前的报道,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的会员部几乎均为P2P机构,类型较为单一,与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数量众多、丰富的会员类型相比,有天壤之别。北京互联网金融协会更多的代表P2P行业的声音,其地位、规格与影响力都与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不可同日而语。
综上,北京互联网金融协会只是一个非营利性自律社会团体,主要成员为P2P机构,并无官方背景,与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并无关联。
至此事情就清楚了,北京互联网金融协会3月21日发布的《关于防范以“虚拟货币”“ICO”“STO”“稳定币”及其他变种名义进行非法金融活动的风险提示》,并不是我国最新的监管政策,其观点主要是对2017年9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以及2018年8月银保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防范以“虚拟货币”“区块链”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的内容进行了重申。但仍需强调,所有加密货币交易与ICO,以及IFO、IMO、IEO、稳定币等各种打着“虚拟货币”“区块链”名义的非法集资、传销、诈骗,在我国都是不合规的,存在巨大风险隐患,请大家注意防范。